《中新天津生态城防疫药品研发和技术攻关专项支持政策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8-03 11:21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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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2月26日,中新天津生态城(以下简称“生态城”)印发了《中新天津生态城防疫药品研发和技术攻关专项支持政策实施细则》(津生发〔2020〕1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天津市、滨海新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相关部署,增强新发、突发传染病的防控能力,根据《中新天津生态城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第14条,结合生态城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四章二十五条,分别是:

    第一章“总则”,共6条,明确目的、适用范围、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的定义、主管部门、专项资金等内容。

    第二章“课题奖励”,共9条,明确政策条款、申请条件、奖励标准、申请材料清单等内容。

    第三章“课题资助”,共4条,明确政策条款、申请条件、奖励标准、执行流程等内容。

    第四章“附则”,共6条,明确监督管理、政策调整、修订和解释、实施时间等内容。

    三、适用范围

    《实施细则》适用于防疫药品研发和技术攻关政策申请、审核、兑现和监管等活动。防疫药品研发和技术攻关政策包括课题奖励和课题资助。

    四、关键问题解读

    (一)申请课题奖励的企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奖励标准是多少?

    申请课题奖励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者须在生态城注册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

    2.申请者须在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获批国家、天津市、滨海新区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诊疗相关科技项目立项,并获得资金支持。

    奖励金额按照国家、天津市或滨海新区支持资金给予1:1配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同时,国家、天津市或滨海新区支持资金与生态城奖励资金的总额应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三分之二。

    (二)申请课题资助的企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资助标准是多少?

    申请课题资助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者须在生态城注册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

    2.申请者所申请研究项目须在疫情防控期间完成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诊疗方面相关研究内容;

    3.申请者所申报项目未申报过其他相关科技计划项目。

    资助标准为不超过项目实际研发投入三分之二的资金支持,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创新局

    解 读 人:于滢芳、张明亮

    联系方式:022-66328240,022-6632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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